针对辖区内部分路段存在较严重的跨门占道问题,区综合行政大队新矸中队近日开启了跨门占道行为综合整治行动。
新矸中队王恒副队长带领4个执法队员行至横河路段,发现一家果蔬店,该店将十余框水果,蔬菜放置在店门口,侵占了约8平米的市政道路,属于典型的跨门占道经营行为。经路段负责的执法队员讲述,对该店已经多次劝导,之前也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属于屡教不改,因此执法队员决定对其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当即现场取证,完成现场勘察笔录,并给当事人送达整改通知书及接受调查通知书,接下来该行政相对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之后,新矸中队执法队员依次对另一家果蔬店和一家洗车店进行了立案调查。
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2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接下来新矸中队将针对跨门占道行为展开长期的整治工作,还群众一条条清爽整洁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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