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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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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3 07:5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记者从区医保中心了解到,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即日起至12月25日,广大城乡居民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参保,缴费截止12月27日。学生参保由学校统一办理,请务必在接到学校的缴费通知后再缴费,避免因参保后缴费信息尚未生成而无法缴费。待遇享受周期为2025年1月—12月,共12个月。

据了解,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保费不变,依旧按照人员类型分为四档。第一档是成年居民档,个人缴费780元、财政补助2090元;第二档是婴幼儿档,个人缴费630元、财政补助1000元;第三档是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档,个人缴费290元、财政补助370元;第四档是大学生档,个人缴费180元、财政补助240元。

另外,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有三大变化值得关注。

变化一:非本区户籍儿童参保更便捷

2025年度起,连续参加我区居民医保婴幼儿档的非本区户籍婴幼儿,本人持有我区有效居住证的,在集中参保期实施默认续保,无需重新办理参保手续,可直接进行缴费;本人未持有我区有效居住证的,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可参照非本区户籍0-6个月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变化二:职工个人历年账户可为近亲属支付居民医保费

为满足群众便利化参保缴费需求,2025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新增缴费渠道,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

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区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省内近亲属职工的历年账户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北仑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也可以为参加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保。

变化三:不连续参保有“待遇等待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从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都会有至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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