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垃圾分类不再只是一个口号,真正转入实战状态。国庆期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力量深入小区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教育工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矸中队深入里仁花园、世茂、东海明园、太河丽景等15个小区,对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以现场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下来,同时联动物业、社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宣传。 对于来倒垃圾的居民,执法队员在垃圾桶旁进行监督与宣传。“垃圾分类就是要从我做起,每个人都这么想,垃圾肯定能分好。”在世茂世界湾小区,一名50多岁的热心阿姨说。随后,她还加入了垃圾分类宣传小分队,与执法队员一起宣传。 对于在垃圾分类中乱投乱放的行为,执法队员深入住户家中进行宣传。“我们在厨余垃圾箱里看到一个快递盒,应该要放在可回收垃圾箱里的。我们根据快递盒上住户的地址找到了他家,对他进行了宣传劝导,对方也很不好意思,表示以后都会认真分类。”新矸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队员吴一波说。 小港中队在对小区垃圾桶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小区物业未履行“管理责任人发现单位和个人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应当及时劝阻,督促其按规定分类投放”的职责。执法队员立即对该小区物业开出了全区首张垃圾分类《限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物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物业负责人当即表示会认真履行物业职责,并督促小区业主规范分类行为。 据统计,“十一”长假期间,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队员400余人次,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相关行为教育劝导337起,书面整改84起,执法宣传累计500余次。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要求部署,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引导,并配合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促使小区居民、物业做好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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