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消防栓无序取水现象频频发生,为规范供水秩序,维护消防安全,避免水资源流失,记者从宁波市供排水集团北仑供水分公司了解到,我区正在大力开展打击违规启用城市公共消防栓用水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擅自启用城区马路、城郊结合部、居民小区等公共消防栓用水行为,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今年9月。 消防栓里的水,原本是火灾时的“救命水”,却成为了不少人随意盗取的“免费水”。特别是每年6月至9月,天气炎热,酷暑高温难挡,偷用消防栓的水浇花、私接自来水管道偷水等违章用水现象时有发生。“乱开启消防栓擅自接水不仅浪费水资源,使国有资产流失,更容易损坏消防栓,给正常的消防灭火工作埋下隐患。”供水分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在供水管道上偷盗水,会引起区域内住户水压下降,因为偷水时往往缺乏有效的隔离装置,还存在污染水质的风险。 该负责人给记者算了笔账,按照消防栓的出水速度,一个晚上能放掉1200吨自来水,一个消防栓一晚上放走的自来水可供一户普通家庭用上好几年。据统计,今年供水分公司已维修、更换消防栓13台次,维护费用8万余元。 为了加强对消防栓取水的管理,减少违规使用致使消防栓损坏的行为,供水分公司积极与相关街道负责人、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养护等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就取水手续办理流程、专用消防栓定点取水等市政消防栓的规范使用管理进行了落实。最终确定消防用水与市政用水进行分离,设立市政7个定点取水口,专门用于街道、园林及其他非消防用水。 同时,为规范城市供水秩序,节约水资源,鼓励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用水和违章用水行为,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为此专门向社会推出了“报漏举报奖励办法”。仅2个月时间,已受理私开消防取水举报7起。6月初,供水分公司又开展了打击违规启用城市公共消防栓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消防栓违规取水15起,切除或没收取水工具软管300余米、消防水管200余米、消防扳手10把,共追缴水费3.5万元。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同时,根据2010年出台的《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未事先征得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意,用户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由城市供水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供水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在接下来的专项整治行动中,除了加强日常和早晚、夜间巡查,供水分公司还会把人迹稀少、位置偏僻区域的消防栓作为重点巡查对象,有的放矢开展整治行动。供水分公司也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消防栓损坏漏水或私开现象,可拨打清泉热线96390及时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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