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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要不要收费...解读这四大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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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5 05:35: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浙江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全省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实施意见。


  宁波教育局通过其官方微信也表示,宁波市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的相关文件也即将出台。


  根据省厅的文件以及目前省内杭州等地运作情况,结合宁波的具体情况,小编用四个关键词来帮家长们做个解读——


  1.两个时间


  2019年全省范围内开展,实行弹性离校


  这里的两个时间是指全省各地开始开展托管服务时间以及具体每天托管服务时间。


  开展时间:文件要求,各市、县(市、区)要抓紧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逐步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2019年,全省范围有托管服务刚性需求学生的小学都要开展校内托管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小学校内托管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鉴于全省各地小学放学时间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作息时并不一致,所以,校内托管服务的具体时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明确。


  省教育厅强调,小学放学早是全国性现象,也是全球性现象。校内托管服务主要立足解决小学生放学早、家长接送难的矛盾。通过全面推迟小学生放学时间来解决家长接送难题是行不通的,也是不科学的。面向全体学生的放学时间是不能随意推迟的,一所学校同一年段的放学时间也应该是统一的。部分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学生可以推迟离校时间,即称之为“弹性离校”。


  2.是否收费


  允许校内托管收费,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给予资助


  这次的文件允许校内托管收费。根据文件,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校内托管服务相应费用由学生家庭负担。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托管服务的,各地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意见》明确,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各地可根据实际建立政府购买、适度财政专项补助、合理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适当收取托管服务费等相结合的成本分担机制,确保托管服务正常运行。


  托管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各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地方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发改委、教育厅备查。省发改、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托管服务收费的指导。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补充,这并不意味着强制收费,而是各地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收费,比如有的地方财政允许,可以继续实行免费托管。


  3.如何管理


  学校把托管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


  根据文件规定,校内托管服务,根据实际人数组班,人数较少的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每个托管班应至少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


  此次文件鼓励学校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等担任义工,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托管服务。


  对如何发放教职工报酬,文件也给出了依据——各地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托管服务的时间、学生数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对参与托管服务的学校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


  学校把托管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托管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给予适当倾斜。发放教职工托管服务工作报酬的经费单列管理。


  4.机构禁入


  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参与校内托管服务


  文件要求,学校开展托管服务内容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自主阅读、课后作业、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


  文件明确,学校面向全体学生的拓展性课程活动和部分学生参加的校艺术队、体育队等不属于校内托管服务范畴。


  为规范校内托管服务,文件特别明确了几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坚决禁止学校把校内托管服务变成“培训班”“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高收费、乱收费;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参与或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坚决禁止学校借托管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班。


  省教育厅负责人强调说,今后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准参与校内托管,不仅包括学科类的,还包括非学科类的内容,比如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类项目。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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