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新矸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群众举报,称中和家园8幢顶楼,有居民养鸽,气味难闻,羽毛和粪便也落到自家阳台,影响自己和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接投诉热线后,新矸综合行政执法队员第一时间来到北仑区恒山路的中和家园住宅区了解情况。 在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带领下,执法队员找到了饲养鸽子的业主,并在顶楼仔细观察了养鸽的现场情况。鸽子养在自家平台的小房间里,门上用一层黑色的网罩着,透过网罩,可以看到里面养了黑、白、绿等几种颜色的鸽子。据该名业主介绍,她一共饲养了6只鸽子,其中信鸽2只,食用鸽4只。养鸽是个人爱好,同时等其中的食用鸽子长大了,也可以用来送人或者改善伙食。执法队员小陈当即告诉该名业主,食用鸽在城区饲养是不允许的,信鸽饲养则应去当地信鸽协会办理会员证。业主一开始情绪激动,但在执法队员的耐心劝导下表示会配合城管工作,近期会对这些鸽子进行处理。 根据《宁波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应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没收,并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执法队员对其开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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