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超标二轮电动车要及时上牌 记者日前从区交警大队了解到,国家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实施,届时二轮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时速不能超过25千米,整车重量不能超过55千克,电动车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且必须带有脚踏功能这些标准。超出这些标准的车辆都将划入轻便摩托车或者摩托车的范畴。超标电动车在4月15日以后仍需上路行驶的,必须到交警部门申领临时过渡号牌。 据区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国标,现在路上跑的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都是超标车辆,新国标实施后,如果没有交警部门核发的临时过渡牌照,就相当于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如果骑手没有相应的摩托车驾照,就是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查到需要罚款加拘留;如果有汽车驾照,就是准驾不符,除了罚款,还要一次记满12分! 那么超标二轮电动车临时过渡号牌如何免费申领呢?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超标电动车需要驾驶车辆于工作日时间,就近到全区7个辖区(新矸、大矸、小港、霞浦、柴桥、白峰、春晓)交警中队办理,申领时间截止到本月31日。车主需提供车辆发票(收据)、合格证等证件,如有遗失需要销售企业或商家提供证明。凡是已经申领过防盗登记号牌的,就不需要到交警部门申领临时号牌了。临时号牌(包括防盗登记牌)使用期限一律到2021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2022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2018年,全区共有36人骑乘电动自行车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其中35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且死亡原因和颅脑损伤直接有关。佩戴头盔可有效降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概率。4月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对于骑乘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且车辆没有申领号牌的将作扣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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