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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推进北仑教育发展,根据北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特向全国招聘优秀教育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共计103名。其中中小学语文40名,中小学数学25名,其他学科(含校长)38名。
二、招聘对象
要符合下列四种类型之一:
1.全国范围的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1)全国范围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或市学科骨干等。(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优骨干、教坛新秀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1)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或县(市、区)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得者等。(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3.浙江省范围内其它优秀事业编制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1)具有浙江省范围内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教师。(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全国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亦可),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3)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日——6月6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jq/19200961.aspx,并上传《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表》。
2.资格审查
1.初审:初定在2018年6月13日公布通过初审名单、现场审核材料要求及面试等有关事项。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现场审核:初定2018年6月15日在北仑区教育三中心。
3.考试:时间初定2018年6月15日;地点,初定北仑区教育三中心。考试内容和计分:考试形式为面试,包括试讲(校长测试管理类题目)及结构化面试等内容。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体检、考察、录用。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四、相关待遇
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地级市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具体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
1.安家经费: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70—100万元,地级市市名师(市专业首席教师)或市名校长享受一次性安家费40—60万元,地级市学科骨干(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0—30万元。
引进人才在北仑购房的,凭本人在北仑的购房合同(期房)或房产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未在北仑购房的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度40%、30%、30%。
2.区年度专项科研津贴:每年经考核合格,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12万元;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市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4万元;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2万元;县(市、区)名教师(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6万元,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优秀“双师型”)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3万元。
具体招聘信息请关注: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北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职高专业类请咨询86784419,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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