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行动,我区结合实际,创新两项举措,特困供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今年,我区正式制定实施《北仑区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细则》,有效破解特困人员重大财产归属难题,细化明确特困人员“三无”条件,科学确定特困人员年均救助供养标准,进一步明确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主要内容,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已差额拨付特困人员生活费和陪护费146.8万元,医疗费实际支出17.4万元,以上先进做法获得省民政厅肯定并在全省救助工作会上做交流推广。 同时,我区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细化规范特困供养内容和供养标准,并全省率先为在机构内供养的特困人员发放生活照料护理经费,缓解机构供养压力。生活照料护理经费按照生活不能自理、基本生活不能自理、完全生活不能自理分档制定,分别按不低于宁波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20%、40%、60%给付。在此基础上,该区在全市率先借助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全区227名特困人员进行生活能力评估和认知能力评估,截至目前,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经评估,可享受日常生活照料补助特困人员有116人,占总人数的51.1%,每月将支付12.5万元用于特困人员的生活照料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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