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早高峰,我区一路口发生了一起惊险的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汽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当场被撞飞,空中转体270度,重重地摔在地上。所幸,骑车男子因为佩戴了安全头盔,只是受了点轻伤。 从路口的监控视频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惊魂一幕。当天早上7点41分,一辆电动自行车沿庐山路自西向东行驶至中河路口准备左转弯,此时西向东方向的非机动车信号灯已是红灯,但是电动车驾驶员依然左转进入路口。恰遇一辆沿庐山路自西向东直行的白色轿车,司机为了赶时间,抢在黄灯闪烁期间加速越过停车线,双方避让不及,在路口发生碰撞。强烈的撞击致使电动车驾驶员腾空飞起,摔倒在地。 事后经警方调查,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姓张,湖南人,今年31岁。万幸的是,张某虽然在倒地时头部受到猛烈撞击,但是因为佩戴了安全头盔,没有造成明显的伤害,只是右小腿轻微骨折,经医院采用石膏固定后,当天中午就顺利出院了。 当天下午,北仑交警大队大矸中队依法对此次事故做出责任认定,因双方都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故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警方提醒市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需停车等待。非机动车左转弯应遵循“二次过街”原则,按照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指示通行。所谓“二次过街”指的是,需要左拐弯的非机动车,只能走斑马线先过到对面的路口,然后再直行等待绿灯时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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