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区部分外贸企业在货物生产及物流等方面将受到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不同程度的无法履行。 为尽可能帮助企业减免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贸促会将向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相关企业出具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不可抗力相关证明,并免收相关手续费。 按照中国贸促会的要求,企业申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不可抗力相关证明,需提交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构出具的公告或证明;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或证明;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相关资料。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集聚、降低传染的风险,企业可通过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线上申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相关证明,也可通过电话0574-87368214向宁波市贸促会工作人员进一步咨询。 区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当前疫情,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是企业可以首先考虑的法律救济手段。原本企业延迟交货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有不可抗力证明,那么它的违约责任就可以全部或部分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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